色差计测定样品要求

文章来源:未知 时间:2020-07-02 点击:364

色差计是一种对样品表面反射光或透射光进行测量的光学仪器,如果样品表面凹凸不平或者有其他污渍,就会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本文就给大家带来色差计测定样品的要求,感兴趣的朋友不妨来看看吧!

色差仪

色差计测定样品要求:

色差计是利用仪器内部的标准光源照明来测量透射色或反射色的光电积分测色仪器。物体的颜色一般用色调、色彩度和明度这三种尺度来表示。色调表示红、绿、黄、蓝、紫等颜色特性。色彩度是用等明度无彩点的视知觉特性来表示物体表面颜色的浓淡,并给予分度。明度表示物体表面相对明暗的特性,是在相同的照明条件下,以白板为基准,对物体表面的视知觉特性给予的分度。

用户在使用色差计对基体表面颜色进行检测时,表面光滑、粗糙程度都会影响测量结果的准确性。因此,通常色差计待测样品要求为平面基体,无划痕、凹凸不平等缺陷。

色差计测定样品注意事项:

一般物体是不发光的,只有在一定的光源照射下,才能看见它的形状和颜色,也就是说,物体的颜色依赖于照明它的光源的颜色。因此,为了确切地描述物体的颜色,必须首先指明是在什么光源下呈现的颜色。同一个物体在不同的光源照射下呈现的颜色是不一样的。例如,在太阳下看是蓝色的衣服,在红灯下就成了黑色的。因此,色差测量中光源的选择应引起重视。国际照明委员会规定了几种标准的照明体,分别以A、B、C、D来命名。A——温度为2856K的黑体辐射光;B、C——相关色温约4874K的直射阳光和6774K的平均昼光;D——标准照明体(D55-色温值为5504K、D65-色温值为6504K、D75-色温值为7504K)。

物体表面对光线的反射,往往与角度有关,一般可分为镜反射和漫反射两种,漫反射中,理想的叫完全漫反射,但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完全的漫反射,既有镜反射,又有漫反射的成分。一般来说,样品的镜反射光并没有代表样品本身的颜色特征,而较多的体现了光源的颜色特征。因而在色差计检定过程中需要明确是否含镜反射,否则测量结果相差很大。对于采用漫射/垂直、垂直/漫射条件的仪器,对于镜反射成分的影响,可以通过设置光泽吸收阱来处理,并说明光泽吸收阱的大小、形状和位置。当需要包含镜反射一起测量时,在0/d条件下,不应在严格的垂直照明下测量;相反,在d/0条件下,不应在严格垂直观测情况下测量样品。两者都应在不使用光泽吸收阱的情况下测量。当不需要包含镜反射分量测量时,应使用光泽吸收阱,用0/d或d/0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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