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测量标准光源及标准观察几何角度的类型

文章来源: 时间:2025-08-06 点击:238

在颜色测量的过程中,测量光源、光源照射角度等都会对颜色测量的结果产生影响。因此,为了便于颜色测量与计算,CIE规定了用于颜色测量的标准光源及几何角度。本文对颜色测量标准光源及标准观察几何角度的类型做了介绍。

45-0光路结构

颜色测量标准光源类型:

测量物体表面的颜色,必须在一定的光源条件下进行。为了统一颜色测量的标准,CIE规定了色度学的标准照明体和标准光源。CIE对照明体和光源进行了区分。光源是指能发光的物理辐射体,如灯、太阳。照明体是指特定的光谱功率分布,这一光谱功率分布不是必须由一个光源直接提供,也不一定能用光源来实现。CIE 标准照明体主要有如下几种:

标准照明体A:代表“1968年国际实用温标”、绝对温度大约为2865K完全辐射体的光。它的色度坐标点落在CIE1931色度图的黑体轨迹上。

标准照明体B:代表相关色温大约为4874K的直射阳光。它的光色相当于中午阳光,其色度点紧靠黑体轨迹。

标准照明体C:代表相关色温大约为6774K的平均日光。它的光色近似阴天天空的日光,其色度点位于黑体轨迹的下方。

标准照明体D65:代表相关色温大约为6504K的日光时相。它的色度点在黑体轨迹的上方。

标准照明体D:代表标准照明体D65以外的其他日光时相。亦称为典型日光或重组日光。

各标准光源的照射在完全漫反射体上,再经完全反射漫反射到观察者中的白物体的三刺激值如下表所示。这些参数在颜色空间转换时要用到。

标准光源的三刺激值

颜色测量标准观察几何角度的类型:

绝大多数的待测物体不是完全的漫反射体,它们的表面或多或少有光泽,即有部分的规则反射。照射在物体上的幅通量一部分被吸收,一部分可能透射过去,其余部分被有方向性的反射出来。被吸收的辐通量转变为热能,透射部分朝着离开眼睛的方向传播,这两部分辐通量对眼睛都不起作用。只有由物体从一定方向反射而进入到眼睛的那部分辐通量才构成颜色刺激,因而在不同的照明和观测条件下,不透明物体表面的光谱反射率因数是不同的。由于照明和观测条件对于光谱反射率因数测量的精确度和实测结果有一定影响,为了提高测量精度和统一测量方法,就有必要有标准的照明和观测条件。

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了几种标准的几何条件,规定了对物体的照明方式和观测物体的方向。对反射型的物体来说有以下四种:

1.照明光束与物体表面的法线成45°角入射,观测方向与法线一致。记号为45/0;

2.照明光束垂直入射到物体表面,在与法线成45°角的方向上观测。记号为0/45;

3.物体被漫射光源照明,即表面被来自各个方向的光照明,在物体的法线方向上进行观测,记号为d/0;

4.物体被沿表面的法线方向的光照明,收集从表面反射出来的所有方向上的反射光,记号为0/d。这种方法相当于测量了物体的反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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